兰州 :产权归业主的公用设施却被物业当成“私产”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11-04-18 阅读量 :
2009年年底
,市民刘女士在燕京罗马家园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
,由于当时装修费用太贵自己又不急着住
,所以刘女士打算过段时间再装修
,但今年该小区物业公司的一个规定却让她不得不改变自己的原计划
,提前装修
。
刘女士告诉记者
,罗马家园每栋楼共有两部电梯
,在2009年小区刚刚建成之初
,物业公司保留了电梯的外包装
,两部电梯都可以进行运送装修材料或是建筑废渣
。当时该小区给住户规定了3年的装修期
,等到了今年年初
,物业公司就将其中一部电梯外包装撕去
,撕去外包装的电梯则禁止装修
、装饰材料再上电梯
。物业公司同时规定
,另一部电梯还可以供装修的住户使用一年时间
,这也意味着如果住户在一年之后再进行装修
,将不能再使用任何一部电梯
。无奈之下
,张女士只得在今年被迫装修
。而家住大众巷的邢女士在装修时也遇到了装修材料禁上电梯的情况
,记者了解到
,在兰州市
,无论是刚刚建成的小区还是建成若干年的小区,这一现象已成为行规
,让许多住户颇感无奈
。
物业
:禁运材料是安全考虑
对于住户装修禁止使用电梯
,很多物业公司给出回答是
:小区住宅楼安装的都是客梯
,电梯承载能力有限
,电梯在拉运装饰材料
,尤其是沙子和水泥时不但重量很大而且很容易渗漏
。还有就是搬进的东西多时
,电梯门长时间开放,使得报警系统长时间响
,也会影响电梯的寿命
。禁止业主装修使用电梯一方面是为了防止电梯受损害
,延长电梯的寿命
,另一方面也是为众业主的安全着想
。
市民
:交了物业费就有权使用
对于这样的解释
,很多住户却并不认同
,市民刘先生认为
:“装修的时候物业公司都会向住户收取装修保证金
,况且住户每月所缴纳的物业费
,也就包括了电梯的维护费用
,既然交了费住户就有使用权利
,而物业公司既然收了钱就应该更好的维护电梯
,而不是采取禁止的方法
,这显然侵犯了住户的权利
。其实电梯搬运装修材料就如同是住户在乘坐电梯
,难道说10个瘦子可以坐电梯
,换成5个胖子就不能上了
?况且电梯一旦超重就不会运行
,所以谁也不可能在明知超重情况下还继续装货
。”
依据
:相关规定并无明确禁令
物业公司禁止装修材料进电梯是否具有法规依据
?记者随后查阅了相关规定,但不论是建设部2002年下发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还是《兰州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中都没有明文规定装修材料禁止上电梯
。而后者第十九条中规定
:住宅小区房屋的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
,由管委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统一实施专业管理
。说明只要住户合理使用电梯
,物业公司就无权制止业主对电梯的使用权
。
房管局
:双方可达成使用协议
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处长张仲昌表示
,电梯作为公用设施设备
,产权归属业主
。而物业公司按规定有维护电梯的责任
,物业公司可以和业主达成协议
,协商如何合理使用电梯
。可以根据电梯的限重程度
,水泥、砂子等材料较重
,可以化整为零,在不影响电梯使用安全的范围内分批次运载
。
其实装修材料不能进电梯
,只是住户因装修问题和物业公司产生矛盾的其中一点
。即日起
,本报开通热线
,无论是物业方还是业主方
,将您的观点通过拨打8186222或者登录西北九象网网站的方式告知我们
,让我们以探讨的方式
,力争有个完美的的答案
,使住户及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都得到具体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