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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 :产权归业主的公用设施却被物业当成“私产”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11-04-18    阅读量 :

2009年年底 ,市民刘女士在燕京罗马家园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 ,由于当时装修费用太贵自己又不急着住 ,所以刘女士打算过段时间再装修 ,但今年该小区物业公司的一个规定却让她不得不改变自己的原计划 ,提前装修 。 

  刘女士告诉记者 ,罗马家园每栋楼共有两部电梯 ,在2009年小区刚刚建成之初 ,物业公司保留了电梯的外包装 ,两部电梯都可以进行运送装修材料或是建筑废渣 。当时该小区给住户规定了3年的装修期 ,等到了今年年初 ,物业公司就将其中一部电梯外包装撕去 ,撕去外包装的电梯则禁止装修 、装饰材料再上电梯 。物业公司同时规定 ,另一部电梯还可以供装修的住户使用一年时间 ,这也意味着如果住户在一年之后再进行装修 ,将不能再使用任何一部电梯 。无奈之下 ,张女士只得在今年被迫装修 。而家住大众巷的邢女士在装修时也遇到了装修材料禁上电梯的情况 ,记者了解到 ,在兰州市 ,无论是刚刚建成的小区还是建成若干年的小区,这一现象已成为行规 ,让许多住户颇感无奈 。 

  物业 :禁运材料是安全考虑 

  对于住户装修禁止使用电梯 ,很多物业公司给出回答是 :小区住宅楼安装的都是客梯 ,电梯承载能力有限 ,电梯在拉运装饰材料 ,尤其是沙子和水泥时不但重量很大而且很容易渗漏 。还有就是搬进的东西多时 ,电梯门长时间开放,使得报警系统长时间响 ,也会影响电梯的寿命 。禁止业主装修使用电梯一方面是为了防止电梯受损害 ,延长电梯的寿命 ,另一方面也是为众业主的安全着想 。 

  市民 :交了物业费就有权使用 

  对于这样的解释 ,很多住户却并不认同 ,市民刘先生认为 :“装修的时候物业公司都会向住户收取装修保证金 ,况且住户每月所缴纳的物业费 ,也就包括了电梯的维护费用 ,既然交了费住户就有使用权利 ,而物业公司既然收了钱就应该更好的维护电梯 ,而不是采取禁止的方法 ,这显然侵犯了住户的权利 。其实电梯搬运装修材料就如同是住户在乘坐电梯 ,难道说10个瘦子可以坐电梯 ,换成5个胖子就不能上了 ?况且电梯一旦超重就不会运行 ,所以谁也不可能在明知超重情况下还继续装货 。” 

  依据 :相关规定并无明确禁令 

  物业公司禁止装修材料进电梯是否具有法规依据 ?记者随后查阅了相关规定,但不论是建设部2002年下发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还是《兰州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中都没有明文规定装修材料禁止上电梯 。而后者第十九条中规定 :住宅小区房屋的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 ,由管委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统一实施专业管理 。说明只要住户合理使用电梯 ,物业公司就无权制止业主对电梯的使用权 。 

  房管局 :双方可达成使用协议 

  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处长张仲昌表示 ,电梯作为公用设施设备 ,产权归属业主 。而物业公司按规定有维护电梯的责任 ,物业公司可以和业主达成协议 ,协商如何合理使用电梯 。可以根据电梯的限重程度 ,水泥、砂子等材料较重 ,可以化整为零,在不影响电梯使用安全的范围内分批次运载 。 

  其实装修材料不能进电梯 ,只是住户因装修问题和物业公司产生矛盾的其中一点 。即日起 ,本报开通热线 ,无论是物业方还是业主方 ,将您的观点通过拨打8186222或者登录西北九象网网站的方式告知我们 ,让我们以探讨的方式 ,力争有个完美的的答案 ,使住户及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都得到具体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