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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首次“净地”出让三宗地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11-01-28    阅读量:

昨日 ,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和挂牌出让公告 ,公开拍卖和挂牌出让编号为G1001号 、G1026号 、G1027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其中 ,三块出让用地今年首次以“净地”形式出让引起各方关注 。在供地条件中 ,国土部门完成全部用地范围内所有地上建筑物 、附着物拆迁安置补偿等 ,避免竞得人“拿地”之后拆迁 ,维护被拆迁人利益 。 

  三块宗地 

  均以“净地”出让 

  根据公告 ,三块宗地均为商业 、居住综合用地 。其中 ,G1001号宗地为七里河区S269号规划路以西 、B272号规划路以北 ,面积为10675.4平方米 。出让用地“净地”出让 ,完成全部用地范围内所有地上建筑物 、附着物拆迁安置补偿 、管线管网的拆迁迁移及土地平整和垃圾清运等事宜的现状地块 。由竞得人负责全部用地范围内地质灾害的防护与治理工作 。G1026号宗地为安宁区T599号规划路以北 ,规划内路以东 ,银滩黄河大桥以南 ,面积为79707.5平方米 。出让用地“净地”出让 ,完成全部用地范围内所有被拆迁户的拆迁安置补偿 ,地上建筑物 、附着物 、地下构筑物 、管线管网的拆迁及垃圾清运等事宜的现状地块 。G1027号宗地为安宁区S574号规划路以东 、省药监局用地以南 、T591号规划路以西 、兰州高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地以北 ,面积13372.1平方米 。出让用地“净地”出让 ,完成全部用地范围内所有被拆迁户的拆迁安置补偿 ,地上建筑物 、附着物 、地下构筑物 、管线管网的拆迁及垃圾清运等事宜的现状地块 。 

  避免“强拆” 

  维护被拆迁人利益 

  “政府是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体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今年1月21日正式实施 ,新条例明确提出 :执行房屋征收的主体只有一个 ,就是市 、县政府 ,这也意味着房屋征收的过程中杜绝开发商介入 ,一定程度上避免“强拆” ,维护被拆迁人的利益 。 

  昨日 ,记者从兰州市土地登记交易信息中心了解到 ,此次 ,为响应国家新的拆迁条例公布并实施,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公开出让的三块宗地 ,均明确提出以“净地”形式出让 。“净地”出让指已经完成拆除平整 ,不存在需要拆除的建筑物 、构筑物等设施的土地 ,由政府完成出让前土地拆迁 。兰州市土地登记交易信息中心透露 ,今后兰州市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和挂牌出让中争取推行“净地出让”方式 ,力求做到地面完成平整后再出让 。同时 ,根据出让土地性质的不同 ,兰州市土地登记交易信息中心表示 ,今后不是所有的土地都能以“净地”的形式出让 ,如竞得人拿到的土地是未完全拆迁的“毛地” ,必须做到合法拆迁 ,不可“强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