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本月启动城乡规划督察工作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14-03-05 阅读量 :
据了解 ,为进一步有效发挥城乡规划对城乡建设工作的引领规范作用 ,强化对城乡规划工作的监督管理 ,确保城乡规划依法有效有序管理 ,甘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据《城乡规划法》 、《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 ,创新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机制 ,建立了全省城乡规划督察制度 ,近日将向全省8个城市派出第一批城乡规划督察员 。
甘肃省委 、省政府高度重视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主管领导多次对城乡规划工作提出要求 。甘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规划编制和执行的科学性 、严肃性 、规范性 ,依据《甘肃省城乡规划督察暂行办法》 ,制订完善了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程序 ,确定了工作内容和方式 、问题处理程序以及城乡规划督察员管理等制度 ,依法有序地开展城乡规划督察工作 。
按照规定,全省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由省建设稽查执法局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 。规划督察采取“一事一授权 ,一地一反馈”的形式 ,分上 、下半年两次进行巡查 。市 、州督察工作结束后 ,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规划督察情况反馈会 ,向被督察市 、州通报结果 ,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按程序分类进行处理 。在督察过程中 ,该厅对派出督察员的日常管理 、遴选培训考核和文档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工作经费保障等工作作出详细安排和部署 ,确保规划督察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