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开发统计月报制度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09-02-11 阅读量 :
为及时 、准确地掌握全省住房保障实施情况和房地产开发动态 ,确保给各级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我省将继续实行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开发统计月报制度 。据悉 ,修订后的保障性住房月报表分廉租住房保障等共5张 。
2月8日 ,记者从省建设厅获悉 :该厅近日下发通知 ,要求各市州房管局(建设局 、建委)继续实行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开发统计月报制度 。
通知指出 :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开发统计工作 ,是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和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基础性工作 ,对于科学制定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合理安排住房保障资金和建设用地 ,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具有重要作用 。各级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要从保障和改善民生 ,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出发 ,充分认识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开发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确保统计工作的顺利实施 。
为确保统计月报表报送的及时性 、实效性 ,防止因统计员休假或外出无人报送月报表 ,导致工作中断的情况 ,要求各市州各级统计工作人员要做好相关人员的工作衔接 。同时 ,要做到报送数据的准确性 ,在统计员对统计指标理解不一或存在偏差时 ,要及时沟通 ,做到上下对统计指标和指标概念的解释清楚,口径一致 ,以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
据悉 ,修订后的保障性住房月报表有廉租住房保障情况 、廉租住房建设情况 、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设情况 、廉租住房资金筹集情况以及经济适用房情况共5张月报表 ,要均于当月28日前报省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和房地产业处 。